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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9 18:2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19       报名截止:2023-09-22
根据《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因审判工作需要,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男女各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截至2023年9月15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5日至2005年9月15日期间出生);
6.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为武隆区;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22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武隆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楼,考生凭审查表进安检。
3.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详见附件2,A4纸打印)、1寸登记照2张(白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听打速度测试(满分100分,各占50分)。技能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武隆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注: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
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由武隆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武隆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由武隆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执行,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武隆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武隆区人民法院报到,与武隆区人民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自本次招聘结束后,若武隆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以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顺序进行补充聘用,递补人员需完成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武隆区人民法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手机短信以及在重庆武隆法院公众号发布的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者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处理。本次招聘由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3-72823012
本简章由武隆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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